离婚申诉书格式和范文详解(一)
离婚在现代社会已经不再是一件稀罕事,然而对于很多人来说,如何正式启动离婚程序却是一个陌生且复杂的过程。撰写一份正式的离婚申诉书是其中的第一步。本文将通过详细的格式说明和范文示例,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撰写离婚申诉书。
一、离婚申诉书的基本格式
离婚申诉书是一份正式的法律文件,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要求。一般来说,离婚申诉书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申诉人信息:包括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
被申诉人信息:包括被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
婚姻状况陈述:简要描述双方的婚姻状况,如结婚日期、婚姻存续期间的主要经历、现状等。
离婚理由:详细阐述离婚的原因,可以是双方感情破裂、家庭暴力、长期分居等具体情况。
子女抚养安排: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应说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探视权安排及抚养费的支付等。
财产分割: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并提出合理的分割方案。
债务处理:如果有夫妻共同债务,需说明如何处理。
请求事项:明确提出自己的请求,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等。
结尾:申诉人的签名、日期。
二、离婚申诉书范文
为了更好地理解上述格式,我们来看一份具体的离婚申诉书范文:
离婚申诉书
申诉人:张三,男,1980年5月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电话:12345678901。
被申诉人:李四,女,1982年8月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876543210987654321,住址: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号,电话:10987654321。
婚姻状况陈述:
申诉人与被申诉人于2005年5月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小名小红,2006年6月出生)。婚初,夫妻感情尚可,但自2015年起,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感情逐渐破裂。申诉人与被申诉人自2018年起分居至今,未共同生活。
离婚理由:
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因性格不合,生活理念差异大,婚姻中矛盾重重,无法沟通,致使双方感情彻底破裂。申诉人认为,双方再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已无实际意义,特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子女抚养安排:
申诉人愿意承担女儿小红的抚养责任,希望法院将小红判给申诉人抚养,并请求被申诉人支付每月2000元的抚养费,直至小红年满18周岁。申诉人同意被申诉人在每月第一个和第三个周末探视小红。
财产分割:
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在婚姻期间共同购置了一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的房产,现市值约300万元。申诉人请求法院判决该房产归申诉人所有,申诉人愿意一次性支付被申诉人房产折价款150万元。双方共同存款50万元,由双方各分一半。
债务处理:
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婚姻存续期间有共同债务20万元,申诉人愿意承担其中10万元,请求被申诉人承担另外10万元。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判决准予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离婚。
2.请求法院判决女儿小红由申诉人抚养,被申诉人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
3.请求法院判决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具体方案如上所述。
4.请求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按上述方案进行分担。
此致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诉人:张三
日期:2024年6月25日
在这份范文中,每一部分的内容都按照格式要求进行了详细的描述,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信息、婚姻状况、离婚理由、子女抚养安排、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都清晰明了。
离婚申诉书格式和范文详解(二)
三、离婚申诉书撰写注意事项
在撰写离婚申诉书时,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事实清楚,理由充分:离婚申诉书中的每一个陈述都应有事实依据,理由应具体明确,避免泛泛而谈。
语言简明,条理清晰:语言应尽量简明扼要,避免冗长复杂。条理清晰,每一部分内容独立,易于阅读。
合法合理,合情合理:离婚请求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应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也要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尽量做到公平合理。
情绪冷静,措辞得当:避免在申诉书中夹杂过多的情绪化语言,保持冷静和客观,措辞应当得体。
四、不同情况下的离婚申诉书范文
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离婚申诉书的内容和重点也会有所不同。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下的离婚申诉书范文:
1.因家庭暴力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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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诉书
申诉人:王五,女,1985年3月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234567890123456789,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号,电话:23456789012。
被申诉人:赵六,男,1982年7月15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住址:上海市徐汇区XX路XX号,电话:19876543210。
婚姻状况陈述:
申诉人与被申诉人于2010年6月在上海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小名小强,2012年5月出生)。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可,但自2015年以来,被申诉人多次对申诉人实施家庭暴力,致使申诉人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离婚理由:
申诉人认为,婚姻应以感情为基础,但被申诉人长期对申诉人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双方感情彻底破裂,申诉人已无法忍受现状,特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子女抚养安排:
申诉人愿意承担儿子小强的抚养责任,希望法院将小强判给申诉人抚养,并请求被申诉人支付每月3000元的抚养费,直至小强年满18周岁。申诉人同意被申诉人在每月第二个和第四个周末探视小强。
财产分割:
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在婚姻期间共同购置了一辆汽车,现市值约10万元。申诉人请求法院判决该汽车归申诉人所有,申诉人愿意一次性支付被申诉人汽车折价款5万元。双方共同存款20万元,由双方各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