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名有什么要求
我国法律对企业取名的规定是什么标准
企业命名有什么规定吗知乎
1、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公司取名字的要求。
2、【法律依据】
3、《公司法》第八条公司名称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有限公司取名要求。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法律分析: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子公司的名称要求和公司是一样的,需要由国家规范的汉字组成有限公司取名要求。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公司取名要求有哪些。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1、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近似,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公司取名要求有哪些。
2、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企业授权,且使用该企业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有限公司取名要求。
3、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4、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5、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企业取名有哪些要求呢。
以上第三、第四、第五三类企业名称需经工商总局核准,但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除外。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企业(公司)名称应由以下部分依次构成: 行政区划 + 字号 + 行业或经营特点 + 组织形式
(例:广州市 东达贸易有限公司)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确核定企业名称,保护企业名称的专用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企业取名有哪些要求和标准
一、各级登记主管机关一律按《规定》和本通知核准登记企业名称。
二、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凡使用“中国”、“中华”,冠以“国际”、“全国”、“国家”,或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或核定,在全国范围内,同行业企业名称不得相同或近似企业取名注意哪些方面。冠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市(包括州, 下同)、县(包括旗、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由同级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核定,在本行政区范围内,同行业企业名称不得相同或近似企业取名有哪些要求呢。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已经登记注册,使用“中国”、“中华”,冠以“国际”、“全国”、“国家”,或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应按照《规定》和本通知精神,在今年年底前报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发布公告。不予核定的, 原登记主管机关应限期办理其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其中《规定》生效前已经 按我局工商〔1990〕 243号文件上报过的,可不再报。 经我局核定的企业名称,如需要变更或转让,应报我局重新核定。其中. 不再使用。中国”、“中华”,冠以“国际"、“国家。、“全国。字词的,应报我 局备案。 凡按规定应经却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并进行公告的企业名称, 或超越职权擅自核准的企业名称,一律无效。继续使用的,按非法经济组织 查处。
四、企业名称冠省级行政区划名称的管理问题,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根据《规定》制定具体执行办法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五、企业名称使用本地地名作字号,如其字号能够表明其所在地的行政 区划,可不再冠行政区划名称。如“北京机床厂”的企业名称,不必再冠 “北京市”而称其为“北京市北京机床厂”。 不使用省、市、县地名作字号的企业名称,其所冠以的行政区划名称可 以省略“省、市、县”等字样。 商业、公共饮食、服务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使用异地地名作字号,但必须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六、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确有特殊需要,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 核准,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以使用一个从属名称。从属名称不在营业执照 上标明,不得以其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和招揽业务。 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使用从属名称。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
企业可以选择字号。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
私营企业可以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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